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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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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政策:突出解决少数民族群众的贫困问题

由于多方面原因,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贫困问题非常突出,是现阶段我国扶贫开发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强调指出,要落实中央关于扶贫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突出解决少数民族群众的贫困问题。

总体来看,民族地区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2003年,全国尚未解决温饱问题的贫困人口有2900万人,其中民族地区贫困人口为1304万,占全国的45%。在592个全国扶贫工作重点县中,民族地区有267个,占全国的45%。民族地区的贫困发生率为7.3%,比全国高4.2个百分点。一些民族还处在整体贫困状态,比如云南的独龙、拉祜、佤、傈僳族群众贫困面都在80%以上。在这些贫困人口聚居地区,上学难、看病难等问题比较突出。截至2002年,西部地区未实现”两基”的372个县(市、区)中有312个在民族地区。其中,159个是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12个是边境县(不含西藏),共计171个县,总人口4100多万人,其中有小学生近480多万人,初中生近170多万人。这些地区基础教育投入与需求的矛盾突出,部分少数民族群众子女求学之路艰难,一些贫困家庭学生由于经济困难而不能接受义务教育。民族地区医疗卫生保健条件差,群众看病难、看不起病的问题突出,血吸虫、地氟病、克山病、艾滋病等地方病、传染病发病率居高不下,一些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比较突出。

要加大国家扶贫资金对少数民族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优先把特困民族地区贫困村纳入国家整村推进的扶贫开发规划。加快对缺乏基本生存条件的民族地区贫困群众易地搬迁的进度。对农村少数民族特困群体,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探索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尚不具备条件的地方要进一步完善特困户生活救助制度,以保障其基本生活。加大对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地区和边境地区的扶持力度。加大民族地区劳动力职业培训、创业培训力度,加强就业服务,大力发展有组织的劳务输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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