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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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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3年度“优秀教学成果奖”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

根据《关于印发<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决定评选2013年度优秀教学成果奖”,请有意申报的人员于6月21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科(办公楼207)。

附: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

教务处

201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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