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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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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2013学年文明宿舍的表彰决定

院属各部门、各班级:

为进一步推进学院塑形象工程”和校园文化建设工程”的实施,培养学生爱校如家、吃苦耐劳的优良品质,塑造学生公寓文明窗口”的良好形象,学院每学年开展评选文明宿舍活动。经有关部门的严格审核,决定对以下文明宿舍进行表彰:

一、授予一号公寓223等15个宿舍文明标兵宿舍”称号。

二、授予一号公寓109等25个宿舍文明优秀宿舍”称号。

三、授予一号公寓123等50个宿舍文明宿舍”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奖励的宿舍和个人谦虚谨慎、戒骄戒躁、保持荣誉、奋发向上、不断进取、与时俱进,取得更好的成绩。

附:获表彰集体名单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国资后勤处

二〇一三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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