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为全面推进我校教育教学改革,营造良好学术氛围,鼓励广大教育工作者积极开展教学研究,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现将《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予以印发,请各部门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关于印发《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的通知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2013年6月7日
上一条:关于“端午节”假期加强学生管理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评选2013年度“优秀教学成果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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