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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5年度各党总支、党支部中心组学习情况等材料的通知

各党总支、党支部:

按照中共包头市委宣传部《关于报送2015年度党委(党组)中心组成员调研报告等材料的通知》(包宣发[2015]50号)通知要求,结合《关于印发〈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中心组2015年度学习安排意见〉的通知》(包轻院党字[2015]9号),现将2015年度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需报送的有关材料通知如下:

1、县处级以上中心组成员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的调研报告1-2篇。

2、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到基层调研不少于60天,要以表格形式列明调研时间、地点、内容。(表一)

3、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至少为基层作1次辅导报告,要列明时间、地点、报告内容、受众情况(教师或者学生具体人数),并提供图片或视频资料。(表二)

4、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学习心得。

以上内容作为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核的评分依据和年终目标管理考核的评分依据,材料请用A4纸打印,并附电子版,于11月13日前报送至宣传统战部305室,联系电话:6887856,邮箱:qyxctzb

附件: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调研情况、作辅导报告情况统计表(表一、表二)

宣传统战部

201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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