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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再关注和报送“包头微学习”学习情况的通知

各党总支、党支部:

由包头市委宣传部主管、主办的内蒙古首家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微信平台“包头微学习”(微信号:baotouweixuexi)于2015年2月5日正式开通以来,我校就在2015年3月16日的OA平台发布了关注通知,但收效甚微。该平台兼具理论学习、宣传、考核和互动等功能,是加强党员干部学习教育、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的一项新举措。按照市委宣传部最新文件要求,现就做好“包头微学习”使用推广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注人员范围

校领导班子、各部门副科级以上(含负责人)领导干部、全体党员和各二级学院学生(附件一:名额分配表)要做好“包头微学习”的推广应用工作,按要求组织大家添加关注、参与闯关答题,并将已关注人员名单(附件二:已关注人员名单)统计后发送至储穆CRP邮箱。

二、关注方式

请扫表下图二维码关注包头微学习公众平台或搜索微信号(baotouweixuexi)进行关注(见图一)。

三、答题环节

首次进入“金榜”+“闯关答题”栏目时,需先注册个人信息,“姓名”一栏需填写“识别编码+单位名称(建议使用常用简称)+本人真实姓名”,我校识别编码为QY。如: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宣传统战部 张三,需在“请输入您的姓名”中填写“QY 宣统统战部 张三”(见图二)。

“包头微学习”“闯关答题”排名页面增加“人员管理”功能,学员可自己动手进行个人信息修改,必须填写个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微信昵称、联系电话等信息,以便建立准确学习档案。大家在“闯关答题”中的排名,以微信昵称显示。

四、相关要求

1.所有党员领导干部、学生党员必须关注“包头微学习”,并每天参与答题环节,党总支(支部)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进行监督。

2.实行定期通报反馈制度,每月中旬、下旬通报反馈两次学习情况,通报结果将上报院领导审阅。

3.各党总支、党支部关注、参与的人数和答题的质量,与宣传统战、绩效考核指标等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制。

4.将学习与包头市文明城市验收相结合、与学校党建工作考核、精神文明创建相结合,在各部门领导干部述职中,党建部分增加“包头微学习”的考核项目。

5.请大家关注“包头微学习”后参与答题环节,各党总支、党支部需建立自己的微信或QQ群,并上报宣传统战部。实行群内实名制,并进行实时监督,派专人进行统计、上报学习情况。

附件一:各二级学院学生名额分配表

附件二:已关注人员名单

组织人事处

宣传统战部

2015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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