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关于开展“2015内蒙古年度大学生‘桃李之星’”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内党宣字〔2015〕33号) 精神,学校在8月27日发布公告《关于推荐“2015内蒙古年度大学生‘桃李之星’”候选人的通知》的通知,进行校内选拔推荐。截止10月23日,根据各二级学院上报情况统计,按文件时间要求,经审核决定上报我校自动化学院机电143099班刘帮同学为我校“桃李之星”候选人。
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月28日---11月1日。广大师生如对此结果有异议,请于2015年11月1日前向纪检监察处或宣传统战部反映情况,电话如下:
纪检监察处:0472-6887037
宣传统战部:0472-6887856、6887857
附:“2015内蒙古年度大学生桃李之星”推荐表
宣传统战部
201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