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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申报2015年度自治区“桃李之星”评选结果的公示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关于开展“2015内蒙古年度大学生‘桃李之星’”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内党宣字〔2015〕33号) 精神,学校在8月27日发布公告《关于推荐“2015内蒙古年度大学生‘桃李之星’”候选人的通知》的通知,进行校内选拔推荐。截止10月23日,根据各二级学院上报情况统计,按文件时间要求,经审核决定上报我校自动化学院机电143099班刘帮同学为我校“桃李之星”候选人。

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月28日---11月1日。广大师生如对此结果有异议,请于2015年11月1日前向纪检监察处或宣传统战部反映情况,电话如下:

纪检监察处:0472-6887037

宣传统战部:0472-6887856、6887857

附:“2015内蒙古年度大学生桃李之星”推荐表

宣传统战部

2015年10月28日

上一条:关于报送2015年度各党总支、党支部中心组学习情况等材料的通知
下一条:中共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举行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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