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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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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事务:伊斯兰教门宦和教派问题的规定

巩固宗教制度民主改革的成果,坚持废除教主继承、放阿訇、放口唤等宗教封建特权。按照互相尊重、互不干涉、团结和睦、有利稳定的原则,妥善处理伊斯兰教教派问题,不允许再出现新的派别,更不允许利用宗教内部纷争组织策划械斗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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