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教学单位:
为使2014年度教师培训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制定部门师资培训计划
各教学单位根据专业发展需要和师资实际,制定2014年度教师培训计划,计划内容要详实具体,涵盖不同类别教师(如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双师素质教师等)培养培训的具体内容、参加人员和实施步骤等。培训计划由部门领导签字盖章后,于本学期末报教务处师资培训科,并合理安排时间组织实施。
二、培训项目
1、国家级培训:各教学单位要随时关注中国高职高专教育网高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能力发展平台”发布的培训项目(全年陆续发布),按照实际需要安排教师参加培训。参加培训的教师要首先通过国家级培训项目网络管理平台()进行注册,然后选择培训项目报名,按照培训具体安排参加培训(培训报到时,需提交教师培训推荐表,见附件1)。
2、自治区级培训:培训中心还未下发2014年度自治区级培训项目计划,待文件下发后另行通知。
3、其他各类培训:各教学单位可按照实际需要,积极拓展其他培训渠道,合理安排教师参加其他各类专题培训(学校的其他各类培训项目将发布在学校教务网站教师培训”专栏——公告通知,请各教学单位随时关注)。
4、下厂实践锻炼:继续推进教师下厂实践锻炼工作,教师下厂前要与教学单位共同制定详细的任务书,使下厂实践教师能够带着任务去,领着成果回。
三、传帮带”工作
充分发挥教学经验丰富、业务精湛的老教师的作用,做好教师业务提升的传帮带”工作。
四、教师培训交流会及培训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
各教学单位要积极开展教师培训交流会,扩大教师培训的成果。并对教师培训相关材料进行及时的收集、整理和上报(教务处师资培训科)。
五、请各教学单位将拟外派教师参加2014年度国家级培训的需求按照附件2的格式进行统计,于2014年1月5日前报教务处师资培训科。
教务处
201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