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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

现将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内教学工函〔2014〕2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一、精心策划各项宣传教育。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尤其是各二级学院、附属中专、附属职业高中,要抓住新生入学教育等时机,结合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平安建设的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和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利用宣传月活动这一有利时机,竭力为师生营造人人重视平安校园建设,人人懂得安全知识的良好氛围,学校各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密切配合,确保“宣传月”活动卓有成效地开展。

二、综合运用各种宣传手段。要努力发挥校园媒体的作用,运用校园广播、校报、板报、橱窗等各种媒体,努力扩大宣传面,同时要创造新宣传形式,通过开展培训班、讲座、展览、征文等活动,突出宣传效果。

三、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反馈信息,各部门要认真总结活动经验,分析本部门平安建设工作的现状,找准薄弱环节,制定对策,以便于改进和加强。

附件:自治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开展2014年度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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