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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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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作纪律 整顿教学秩序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

为进一步强化管理、严肃纪律、落实责任,维护正常教学和工作秩序,树立积极向上、克己奉公、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教育形象,营造团结、和谐的工作氛围,保障学校各项事业更好更快地发展,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推进之际,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集中开展整顿教学秩序,规范工作纪律的专项整治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整治阶段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自查自纠(2014年10月1日前)

要求各部门针对目前现状,深挖细研究,找出影响教学秩序、工作纪律的因素,自查自纠,找出整改问题,列出整治问题清单,在部门内部进行整治。各部门将整治问题清单于国庆节前以电子形式(见附件)报送至杨洁OA邮箱。

第二阶段:联合检查、集中整治(2014年10月8日-11月8日)

由监察审计处、教务处、党政办公室、组织人事处、督导办等相关部门牵头,校领导参与,集中开展整治行动。专项整治期间,将采取不定期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工作秩序、纪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查实的违纪违规问题,在依法依规处理直接责任者的同时,还将严肃追究负有监管职责的领导责任。

第三阶段: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2014年11月30日前)

要求各部门针对查出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加强对部门教职工的宣传与引导,各二级学院加强对师生的教育与指导,规范工作纪律,整顿教学秩序,完善规章制度,巩固整治成果,形成长效机制。

二、整治范围与内容

此次专项整治的范围是校属各行政、教辅部门和各教学单位,主要整顿教学秩序、规范工作纪律、加强学生管理等几个方面,包含贻误工作、自由散漫、效率低下等影响发展、损害教育形象的违反纪律行为。具体如下:

(一)教学管理

1、学生班级上课迟到、早退,遵守纪律方面:着重检查教学秩序混乱、学生无故旷课或迟到、早退;上课期间是否严格遵守学生行为规范等方面。

2、教师授课方面:是否严格遵守教务处、二级学院等教学单位的教学安排;教学期间是否按要求认真组织教学活动,教学资料是否齐全;教学形象是否得体等方面。

(二)工作纪律

1、行政人员是否严格遵守学校作息规定;是否存在工作时间迟到早退、串岗闲聊、办私事、擅自脱岗、玩电脑游戏、网上购物炒股、观看或下载影视等与工作无关的行为;

2、是否存在在公共场所吸烟,影响教师形象的不当行为;

3、是否存在值班期间擅离职守、不按规定上传下达,或者私自让非值班人员顶岗等行为;

4、是否存在制造传播无根据消息、通过多种途径泄露学校内部信息等行为;

5、是否存在不请示、不汇报、不作为、应付了事、消极怠工,以各种理由不服从管理或违反规定程序擅自行事,对下属和有工作关系的单位或个人态度生硬、推诿扯皮、故意刁难等行为;

6、是否存在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等行为;

7、是否存在开会时无故不到、提前离场,会场上交头接耳、打电话玩手机、扰乱会场秩序等行为;

8、是否存在不符合教职员工日常行为规范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

三、整治要求

(一)加强教育,提高素质

各部门需动员全体教师积极参与到当前的教学秩序整顿工作中去,把整顿教学秩序、维护教学秩序当作义不容辞的责任,当作当前的一件重大事情去办。从树立良好的形象抓起,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要敢抓敢管,抓出成效。

(二)贯彻制度,规范行为

认真学习教学管理制度,明确哪些该做,哪些不能做,哪些必须做,通过制度来规范教师和学生的教学日常行为,把执行规章制度,遵守教学纪律当作自觉的行动,减少和杜绝违纪现象。

(三)相关工作

1、对教学单位的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做到领导到位、宣传到位、措施到位、督导到位;要积极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形成进一步加强教风学风建设的舆论氛围;

(2)认真制定加强教风学风建设的制度和措施并落实到位;充分发挥领导听课、教学检查、教学督导等教学监控机制的作用;

(3)班主任、辅导员应经常与任课教师沟通,了解学生到课、学习效果等情况,与任课教师共同做好育人工作。同时,班主任、辅导员要严格管理,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引导学生端正学习态度,遵守学习纪律,养成良好的学习风气;

(4)各教学单位要及时了解本单位课堂教学秩序开展情况,对违反课堂教学纪律的教师和学生要有针对性地进行思想教育,对经过教育仍无改正并达到处分程度的,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上报学校主管部门,学院将根据相关规定作出处理。

2、对其他部门的要求

(1)课堂教学过程中,严禁学校任何部门,任何团体和个人随意抽调学生从事其他工作;

(2)学生党团组织、社团组织开展的活动,应安排在课外时间进行。确实要占用课堂教学时间的,应由主办单位向分管领导及部门申请,批准后才可开展活动;

(3)各行政、教辅部门需加强对各部门工作人员的教育,严格要求,规范行为,加强管理。

3、会风整治:严格按会议管理办法要求派人员参加各类会议或活动,遵纪会议纪律。确因公事无法参加会议的,要在会前书面向会议主办单位请假。对无视会议纪律、无故缺席会议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通报。

4、禁烟活动:加强对公共场所禁烟活动的宣传与引导,避免师生在公共场所吸烟,避免发生意外,增强责任感,保护环境,维护校园安全。

(四)结合学校下发的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认真开展此次集中整治活动。联合检查组要不定期的将检查结果在党政联席会议上汇报,并在学校OA办公系统上公示。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中的各职能部门需依据各类评分办法认真开展综合考评工作,年终考核综合排名列后三名的部门领导,学校党委领导进行诫勉谈话。

优良的教风、学风、校风是确保教学工作规范的基础,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保证。希望各部门,尤其各二级学院务必要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加强教风、学风、校风建设作为日常工作大事来抓,打造一个奋发向上、积极进取的工作学习氛围。

附件:整改任务清单

2014年9月18日

上一条:转发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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