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 >> 精神文明 >> 正文

精神文明

精神文明

关于组织开展2015级新生传统文化教育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文件和《关于印发《基层党校年度教育培训方案》(包轻院党字【2014】33号)的通知要求,现将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新生传统文化教育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全面提升师生员工思想政治素质和现代职业教育能力,为学校建设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组织保证。

二、新生传统文化教育培训

1.培训目的:围绕中华传统文化,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帮助新生了解校情校史,了解学校人才培养观念和培养目标;激发学生爱校热情,培养学生爱校情结和为校争光的理想抱负;增强新生对母校的归属感、认同感和自豪感,融入母校文化。

2.培训内容:讲解中华传统文化、学校历史沿革、发展成就、事业规划、办学特色等。将校情校史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结合起来,教育学生把爱国主义情感建立在热爱传统文化、热爱学校、刻苦钻研、提高技能上。

3.培训形式:开展传统文化专题讲座

4.培训对象:2015级全体新生

5.责任部门:宣传统战部 公共服务学院 各二级学院

6. 具体课时:详见附件

宣传统战部

公共服务学院

2015年10月9日

上一条:关于认真做好严以用权专题学习研讨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