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 >> 精神文明 >> 正文

精神文明

精神文明

关于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

为深入推进学校普法工作,迎接自治区普法工作专项组督查,根据《内蒙古关于在全区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内普法发〔2015〕4号)和《关于在全市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包依法治市办发〔2015〕33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月”活动,现将活动方案(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各部门按照要求认真组织。

附件: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法治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宣传统战部

学生工作部(团委 人民武装部)

保卫处

2015年10月9日

上一条:关于组织开展2015级新生传统文化教育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上报2015下半年党课教育培训班人员名单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