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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优秀毕业生”与“校友优秀成果”的通知

各位校友:

我校1956年建校,到2016年即为“花甲之年”。为了总结办学经验,弘扬学校光荣传统,拟定于2016年6月举行建校六十周年校庆活动。

为了使校庆活动“丰富、热烈、务实、节俭”,学校拟编撰校史—《辉煌六十年》和《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校友六十年优秀成果集》两书。

《辉煌六十年》内设专篇,宣传建校以来的“优秀毕业生”(鉴于篇幅所限,优秀毕业生将限额六十名),校友大量的成果将以《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校友六十年优秀成果集》的面目出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入选条件、评选原则

1、“优秀毕业生”

(1)凡我校建校以来毕业生(包括普通、成人、培训等各种层次、各种学历与非学历学员)均在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范围。

(2)按照已公布“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见学校校庆栏目)专业技术人员副高级职称以上,行政事业单位副处级以上,企业或实体副总以上或法人。

(3)由于名额所限,在海选的基础上,毕业届别、专业、类型、地区分布、社会影响力大小,进行比较平衡。按照同一专业、同一地区、同一类别、同一行业选优、选特、选影响力大小入选。

2、校友优秀成果

(1)凡在我校工作过、学习过的师生现有成果均可入选。

(2)成果包括创业实体、科研技术、个人技巧、行政管理等各方面有经济效益、有社会效益的个人或团体成果均可入选。

(3)成果认定同一地区、同一专业、同一届别校友推荐或相关单位(颁布单位)认定为主。

二、材料收集及其说明

1、“优秀毕业生”

(1)凡经二级学院、班主任、学校有关部门或同一班级、同一专业、同一地区、同一行业推荐的学生,请将本人自然情况材料,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政治面貌、职称、职务、工作简历、个人特长、爱好、座右铭或信条、工作业绩(成果)及本人照片交校史办。

(2)凡未入选“优秀毕业生”者均保留入编《校友优秀成果集》资格。

(3)入选“优秀毕业生”者校庆时由学校颁发相关证书。

2、校友优秀成果

(1)本人申报者或别人推荐者均需将本人自然情况及相关成果、荣誉、实体(概况和特色)概括介绍,并加附相关照片一幅。

(2)校友优秀成果按地区、分行业、分专业、按类别根据社会效益和经济利益排序。

(3)若众多校友共同创办实体或共享成果可增加相关图文。

(4)力争把校友成果集编辑成校友成果展示和行业、地区交流的联络图。

三、有关编辑材料收集与截止时间

由于编辑时间紧迫,学校于近日开始发放有关通知。学校希望各二级学院、各班主任、各任课教师,各地区、各专业历届校友给予自荐或推荐入选者。希望接到有关通知或信息的毕业生或校友,速按照有关要求尽快上交材料。各种材料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5日。

注:

报送材料电子版地址:

校内CRP:宣传统战部赵春霞

邮箱:zhaochunxia2248393@126.com

有关事宜询问电话:

燕老师 0472—6887026 13327178799

赵老师 0472—6887041 15847633200

附:优秀毕业生 优秀成果推荐表

201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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