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校各相关建设单位:
按照内蒙古教育厅要求,示范校将于2016年验收。为全面了解各建设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当前示范校建设存在的问题,确保示范校如期验收,学校决定近期组织示范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听取各建设单位工作总结汇报,并对验收工作进行布置。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5年12月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参会人员
学校领导;示范校建设办公室成员;各二级学院院长、分管教学副院长、教学管理中心主任,各建设项目主要负责人及参与人。
三、各项目建设单位汇报内容
1.按照建设方案及任务书的要求,各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及取得的成绩;
2.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3.下一步工作计划。
四、其它事宜
1.参加汇报的单位主要包括:示范校重点建设专业(要求重点专业汇报时将辐射专业建设情况一并汇报)、校企合作体制机制建设项目组、创新创业平台建设项目组(要求创新与创业项目分别汇报,创新项目由科研与技术服务处负责,创业项目由创业学院负责)、师资队伍建设项目组、共享型教学资源库平台建设项目组、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项目组。
2.望各建设单位接到通知后认真准备,并将汇报材料制作成PPT,汇报时间要控制在15分钟之内。要求汇报人员为示范校建设项目的主要负责人。
3.教务处及示范校建设办公室将于近期组织收集示范校建设总结材料,请各建设单位对照建设方案及任务书提前做好相关材料的准备工作。
教务处 示范校建设办公室
201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