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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党恩 听党话 跟党走】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政策——奖学金篇

学生资助是一项重要的保民生、暖民心工程,也是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的重要举措。国家在高等教育本专科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国家奖学金

(一)奖励标准

每生每年8000元。

(二)申请条件

1.基本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2.年级要求:国家奖学金的申请对象为我院全日制在册三年制高职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同一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3.成绩要求:

(1)上一学年考试课各科成绩在85分以上;

(2)本专业本年级考试课成绩排名前5名;

(3)本专业本年级综合测评成绩在前10%(不足1人按1人计)。


国家励志奖学金

(一)奖励标准


每生每年5000元。

(二)申请条件

1.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年级要求: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对象为我院全日制在册三年制高职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3.成绩要求: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应为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激励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1)上一学年考试课各科成绩在80分以上;

(2)本专业本年级综合测评成绩在前30%;

(3)无补考现象。


自治区奖学金和自治区励志奖学金

(一)奖励标准

自治区奖学金奖励名额以上级实际划拨为准,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自治区励志奖学金资助面为高校在校生总数的5%,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记入学生学籍档案,并按上级文件规定按时一次性发给获奖学生。

(二)申请共同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自治区奖学金的必备条件

1.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学习能力,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特别突出。上一学年考试课各科成绩在80分以上,本专业本年级综合测评成绩在前10%,无补考科目。

2.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3.在校期间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自治区励志奖学金的必备条件

1.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2.上一学年考试课各科成绩在75分以上,本专业本年级综合测评成绩在前30%,无补考科目。

3.符合上述评选条件,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的学生优先考虑。

(三)申请对象

获得自治区奖学金和自治区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为三年制高职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乌兰夫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自治区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兼得。


乌兰夫奖学金

(一)资助标准

乌兰夫奖学金为每人每年10000元。

(二)评选对象

乌兰夫奖学金评选对象为我院在籍全日制三年制高职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在规定学制年限内品学兼优的学生。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学校;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立志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奋斗终生;

3.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4.明礼诚信、团结友爱、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5.参评学生在评选年度学习成绩优异,无不及格且无补考现象,综合测评成绩和考试课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居前10%。

6.体育成绩合格,在校期间无违纪受处分记录。同等条件下,在学科竞赛、技能大赛、体育竞赛、艺术展演、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道德风尚等方面表现突出者,优先推荐。


筑梦奖学金

(一)资助标准


筑梦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并按上级文件规定按时一次性发给获奖学生。

(二)评选对象

筑梦奖学金的申请对象为我院全日制三年制高职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中的学生。同一学年内,获得筑梦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自治区励志奖学金和乌兰夫奖学金但可以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

(三)国家奖学金的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综合测评成绩在前30%,无补考现象;

5.在校期间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7.获得过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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