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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教育活动周】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师生热议《职业教育法》

                                 【职业教育活动周】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师生热议《职业教育法》



【编者按】5月8日,2022年职业教育活动周正式启动,今年活动周是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正式施行后的第一个活动周,以“技能:让生活更美好” 为主题。为大力宣传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展示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成果,推动学院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活动周期间,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官微特设“职业教育活动周”栏目,选登师生对《职业教育法》的热议并通过多种形式展示学院职业教育成果风采。



艺术设计系学生科科长   刘国庆


《职业教育法》明确了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享有平等的地位,职业院校学生升学就业享有平等机会,要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

《职业教育法》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创造公平就业环境。用人单位不得设置妨碍职业学校毕业生平等就业、公平竞争的报考、录用、聘用条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招录、招聘技术技能岗位人员时,应当明确技术技能要求,将技术技能水平作为录用、聘用的重要条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职业技能等级要求的岗位,可以适当降低学历要求。此外,还明确规定,国家采取措施,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

国家从法律上确保职业院校学生出口“就业”顺畅,这也给职业院校学生增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使更多的学生看到了更多的就业希望,出口畅通,入口也自然也会顺畅,相信会有更多的学生选择职业院校就读,职业教育也会迈上更高一级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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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化系教师   包雪琴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对职业教育增强适应性、推动高质量、健全新体系、夯实硬保障进行了全方位的制度设计,进一步激发了职业教育活力、增强了职业教育吸引力。

职业教育发展迎来新契机,让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平起平坐”,是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传递给我们的积极信号。打破升学上的限制,破除就业上的歧视,纠正社会地位上的偏见,远非一时之功。只有不断增强职业教育的质量保障、成长就业的机会保障、人才晋升的通道保障,才能让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真正协调发展。

作为一名高校辅导员,要始终牢记“立德树人”的初心,肩负起“成为大学生成长成才的引路人”历史使命,积极为大学生的成长成才创造条件,努力探索建立符合职业教育自身特点的管理体制、保障机制,走好自己的路,将培养有理想、有本领、有当担、有素养的时代新青年作为时代己任,为社会主义事业培养出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让职业教育这朵花绽放出不同的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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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系教师   丰晓芳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首次明确,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这不仅有利于塑造社会共识,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而且有利于改变社会上长久以来对职业教育的偏见,为职业院校学生提振气势,鼓舞前进。

《职业教育法》指出:“职业教育是为产业发展提供有能力、高素质的技术技能人才,应当注重产教融合,实行校企合作。”这一提法会有效改善校企合作人才培养过程中学校单方面努力的情形,激励企业热情的投入到职业教育当中;也会切实化解学生就业与企业招聘时的结构性错位,使高职人才培养与企业用人无缝对接,切实提高高职教育的时效性。

科技进步和时代的发展,都在呼唤高水平的技术技能人才,未来职业院校责任重大,也生逢其时,一定要好好把握国家的好政策,为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重大国计民生行业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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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服务系教师   李娜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出台,最引人瞩目的内容之一就是首次以法律形式确定了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是具有同样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明确了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

《职业教育法》的颁布实施,从升学途径、工作等关键节点解决了学生及家长的担忧;也将改变社会对职业教育的认知,职业教育迎来了新的发展契机,也给从事职业教育的教师,树立了信心,指明了教育的新目标和方向。

作为一名高职院校的教师,通过对《职业教育法》的学习,明确了身为职业院校教师的新责任和义务。对今后的教育工作有了新的认识,对自身工作的要求和努力方向更加明确。让我们对学生的教育方式,方法有了必要的反思和感悟,明确了因材施教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千篇一律式地开展教育工作已不能适应时代的要求和当前学生的具体情况。作为教师必须转变观念,树立教育新风。在教育工作中,有明确的指向性,唤起学生主动性,培养学生成为社会所需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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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工程系教师   王婧

作为一名职业教育工作者,我认真学习领会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后,感到精神振奋、备受鼓舞、无比自豪。国家通过立法进一步提升了职业学校学生的社会认可度,职业教育迎来了最好的发展机遇。印证了总书记所说:“职业教育前景广阔,大有可为!” 《职业教育法》打破了升学天花板,搭建“大专、本科、研究生”的立交桥,提振广大学生的信心,鼓励大家用双倍的努力实现梦想。未来,我将继续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把立德树人贯穿教书育人各环节,突出思想引领,将“三全育人”贯穿于教育始终,不断提升学生的核心竞争力和职业素养,以“崇尚实践,崇尚技能”的校训为指引,帮助学生走好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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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工程系教师    窦宇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显著提升了职业教育的法律地位,解决了职业教育“怎么看”的问题。第一次从法律角度高度对职业教育的重要地位给予了肯定,同时也纠正了社会各界对职业教育的歧视与质疑。

《职业教育法》清晰擘画了职业教育的发展图,明确了职业教育“怎么办”的问题。在宏观层面,明确了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顶层设计,从根本上确立了“一融合、二并重、三融通、四贯通、五服务”的职业教育体系构建思路;在微观层面,对职业教育的办学基本条件、设立标准、领导体制、管理方式、校企合作、质量评价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职业教育的高质量发展指明了路径。

《职业教育法》建立健全了职业教育的保障体系,明确了职业教育“怎么管”的问题。《职业教育法》在师生权益保障方面、经费投入保障方面、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方面、职业教育服务方面、法律监督执行方面作出了清晰规定并给予法律保障。

作为一名职教教师,职业教育地位的提升是我们的荣耀,我们应以此为契机,努力提升自身的同时也为职业教育的发展贡献自己的绵薄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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