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指出:邪教组织,是指冒用宗教、气功或者其它名义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这就告诉我们,邪教不是宗教概念,而是一个社会法律概念;邪教组织不是宗教组织,而是一种邪恶的社会势力。因此,邪教根本不是什么宗教。他具有制造散布谣言邪说,蒙骗群众,抗拒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妨碍社会管理秩序,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特点。从把握邪教的性质、特点及特征入手,有助于我
们剖析邪教与传统宗教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