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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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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园地:推进西南边疆民族地区反贫困的战略选择

以广西、云南、西藏三省区为主体的西南边疆民族地区,是西部乃至全国最具代表性的边疆边境省区和少数民族省区。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正确领导、各民族干部群众的团结奋斗和共同努力以及兄弟省市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西南边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等各项事业均取得了长足进步。但是由于自然、经济、社会、文化等多种因素的制约和历史发展的曲折性,西南边疆民族地区的贫困状况依然十分严峻,区域性、整体性贫困问题非常突出,成为全面推进中国经济现代化进程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严峻制约与重大挑战。

西南边疆民族地区是我国贫困面积分布最广、经济发展差距最大的地区,民族、宗教问题与贫困问题重叠交错是西南边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显著特点。总体来看,西南边疆三省区中的贫困县主要是山区县、民族自治县和边境县,其贫困发生率明显高于平原县、非民族县和非边境县。在西南边疆民族地区山区县中,有76.73%为贫困县,民族县中有65.37%为贫困县,自治县中有75.61%为贫困县,边境县中有72.55%为贫困县。因此,贯彻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打好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战,就必须有明确的战略选择。

确立新的指导思想

西南边疆民族地区与内地发达地区不仅在收入水平、经济总量、发展速度、生产效率、管理水平等方面存在极大的差距,而且在包括人的素质、思想观念、教育文化、人类发展在内的整个社会发展过程中都存在着历史阶段性的差距。广泛存在的贫困现象和极其深重的贫困程度不仅导致边疆少数民族同胞在世界文明进步的趋势中群体性人类不安全感的增加,降低他们对改革发展、经济现代化与和谐社会建设的认同和支持,产生消极甚至抵触情绪,而且极易被国内外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和暴力恐怖势力所利用,引发一系列区域性或整体性的社会政治动荡,进而成为影响国家安全和中华民族发展全局的重大隐患。因此,必须在指导思想上认清西南边疆民族地区反贫困工作中的民族性、历史性、敏感性、国际性与重要性特征,坚持把在西南边疆民族地区反贫困作为全面推进扶贫开发工程、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缩小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差距的战略重点,坚持把消除西南边疆民族地区贫困作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和边疆巩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坚持把发展特色经济、调整产业结构、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西南边疆民族地区扶贫开发的物质基础。

确立新的战略方针

在扶贫开发工作进入到巩固温饱成果、提高发展能力、加快脱贫致富、缩小发展差距的新阶段,要把提高人力资本素质、健全基础设施、发展特色产业、改善生态和社会环境作为西南边疆民族地区反贫困的战略核心,努力探索增强西南边疆少数民族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的基本途径。始终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开发方针,力戒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的工作作风,制定出切合实际的项目实施程序和检测评估标准,把扶贫资金最大限度地用在解决群众温饱问题的种养殖业上,用在与解决贫困人口生存问题直接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上,加快发展西南边疆特色资源产业、旅游产业和文化产业,努力扩大对外开放,大力发展边境贸易。要坚持可持续发展和科学发展方针,在人口发展上要以适度人口规模下的人口素质提高为重点,在资源开发上要从整个国家发展战略高度以战略资源储备为重点,在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治理上要从整个国家生态平衡与生态屏障的战略高度以生态环境的保护与治理为重点,在社会发展上要从社会和谐、民族团结、国家稳定、边疆稳固的战略高度以社会全面发展为重点。

确立新的扶贫政策

对西南边疆民族地区贫困人口全面实施扶贫政策,是尽快稳定解决扶贫对象温饱并实现脱贫致富的首要任务。要进一步加大政策投入力度,在财税支持、投资倾斜、金融服务、产业扶持、土地使用、生态建设和人才保障等方面对西南边疆民族地区全面实施扶贫政策。要结合兴边富民行动规划,把边境特困人口、边疆人口较少民族、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纳入重点扶贫规划,统一组织,同步实施。逐步实施易地扶贫搬迁、整村推进、以工代赈、产业扶贫、就业促进等专项扶贫计划。进一步加大财政扶贫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和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对西南边疆民族地区的投入力度,放宽金融准入政策,加大对西南边疆民族地区的金融支持力度,拓宽融资渠道,定向实行税收减免和费用补贴,引导更多社会资金投向西南边疆民族地区。大力发展小额信贷,鼓励发展适合西南边疆民族地区特点和需要的各种微型金融服务,探索建立以政策性金融为主导、合作性金融为主体、商业性金融为辅助的西南边疆民族地区金融服务体系。

确立新的目标任务

显著减少贫困人口,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是《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对扶贫开发工作提出的明确要求。推进西南边疆民族地区的反贫困必须以提高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为重点,把社会保障作为解决温饱的基本手段,逐步完善保障体系,对没有劳动力或丧失劳动能力的少数民族贫困人口实行社会救助。要根据西南边疆民族地区的不同现状特征,采取综合性一体化的手段来治理贫困。通过社会服务计划、特色产业发展计划和小额信贷计划向贫困人口直接提供经济机会,通过教养发展计划、科技培训计划和移民搬迁计划培育少数民族贫困人口把握经济机会的能力。真正把解决少数民族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与区域经济开发结合起来,增加经济收入与改善生态环境结合起来,特色资源开发与基础设施建设结合起来,人力资本投资与劳动力转移、输出结合起来,移民搬迁与小城镇开发建设结合起来,扶贫开发与文化建设结合起来,贫困治理与解决社会问题结合起来。

确立新的扶贫模式

在保证中央政府和省级政府财政扶贫投入逐年增加的同时,继续广泛开展党政机关定点扶贫和东西扶贫协作,加大企业、学校、科研院所、军队和社会各界对西南边疆民族地区的对口帮扶力度,重点在特色产业、科技扶贫、基础设施、文教事业、公共卫生、能源建设、边境贸易和环境保护等方面支持西南边疆民族地区发展。大力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中介组织、慈善机构、国际非政府组织等参与西南边疆民族地区的扶贫开发与新农村建设。特别要强化民间扶贫,既要重视培育本土民间力量,又要大力引进海外民间组织的资金支持和新的方法理念。真正把扶贫开发由传统的纵向传递行为转变为贫困人口自觉参与的社会行为,把贫困人口从接受援助的被动脱贫者转变为自觉参与脱贫、自觉寻找脱贫机会的主动脱贫者,逐步形成一种能够使贫困人口发展自身潜能的发展模式,从而真正把传统的政府主导、纵向单一传递的行政性扶贫模式转变为政府、部门、社会和西南边疆民族地区贫困人口共同参与的反贫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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