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获自治区汉语言文字工作先进殊荣
3月25日,学院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工作站被内蒙古自治区汉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评为自治区‘十一五’期间汉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普通话测试站副站长李慧平被评为先进个人。
学院自2006年建站以来,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依据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十一五”规划,以依法管理为重点,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基础,积极、稳妥地推动我院的语言文字工作。学院普通话测试站将语言文字工作做到了三纳入一渗透”:一是将语言文字规范化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和学院培养目标的总要求;二是要将语言文字规范纳入日常教学管理体系;三是要将语言文字规范工作纳入师生考评、考核工作并通过制度加以保证。同时注重把语言文字工作渗透到学院各项管理活动中,学院师生讲好普通话,写好规范字。
学院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站在这近5年的发展中,共培养了2位国家级测试员,31位自治区级测试员,培训测试学生近万人,取得了良好的成绩,得到了我院师生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