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各工会小组:
根据包头市总工会《关于推荐评选包头市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和工人先锋号的通知》(包总工发[2013]8号)精神,我校2013年包头市工人先锋号”的推荐评选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拟推荐上报名单予以公示。
一、拟推荐部门
汽车与机电工程学院汽修教研室。
二、公示时间
3个工作日(2013年3月18日至3月20日)。
三、受理方式
1、如有异议,部门和个人均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实名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
2、受理时间: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受理部门:监察审计处 6887019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工会
2013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