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 >> 精神文明 >> 正文

精神文明

精神文明

关于组织学习《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实施自治区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的意见》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实施自治区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的意见》[内教发(2013)9号]文件已出台,这标志着我区正式启动了自治区级示范校的建设工作,现将该文件下发,请各部门结合学校下发的《关于开展自治区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通知》的安排,组织部门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讨论,把握建设重点,明确建设思路,全力做好示范校的申报工作。

示范校建设办公室

2013年4月8日

上一条:关于举办创业讲座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举办大学生创新教育报告会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