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和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经包头市委组织部批准,我校定于2013年7月中旬召开中国共产党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现就代表选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名额及构成比例
中国共产党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156名,占教职工和离退休正式党员总数的28%。其中,领导干部代表49名,占31%;一线教职工代表107名,占69%;离退休和学生党员7名,占5%;妇女代表64名,占30%以上,少数民族代表33名,占20%以上。
代表名额的分配,根据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党员人数和结构,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确定。具体名额分配方案见附件1。
二、代表的条件和产生办法
代表的条件:出席中国共产党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的代表应是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能够较好地体现党员先进性要求,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议政议事能力,带头创先争优,具有较强的表率作用;按党性原则办事,清正廉洁,密切联系群众,受到群众拥护,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严守党的纪律,能够如实反映本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代表产生办法:各党总支、直属支部根据分配的名额和代表条件,严格按照民主程序,经党总支(直属支部)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充分酝酿讨论,根据多数人意见,差额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学校党委同意后,召开党总支、直属支部全体党员会议采用直接差额选举办法,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代表候选人差额比例不少于25%。各党总支、直属支部要制定代表选举办法,并经大会讨论通过,党总支(党支部)出席中国共产党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草案)见附件2。
为了确保选出的代表都能出席大会,对于在代表大会召开期间,不能按时参加会议的,一般不要提名为代表候选人;已经当选的代表,在大会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三、列席会议代表
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在推选正式代表的同时,结合本总支、支部各民族党派(团体)、各级领导干部、离退休老干部的组成情况提出列席会议代表的建议名单。
四、有关要求
1、各党总支、直属支部确定了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公示后于2013年6月21日上午10:00前报学校党委审查。报送的材料包括:《关于确定出席中国共产党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情况报告》、《出席中国共产党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见附件3),各一式两份分别报组织组和代表资格审查组。
2、代表选出后,要撰写《关于选举产生出席中国共产党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的情况报告》,填写《出席中国共产党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名册》(见附件4)、《出席中国共产党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见附件5),各一式两份,于6月24日下午17:00前分别报组织组和代表资格审查组,后提请学校党委审批。
资格审查小组巡回检查指导各选举单位选举情况,对选举工作中出现的情况及问题,各党总支、直属支部要认真研究,及时向学校党委请示汇报,以便妥善处理。
五、切实加强代表选举工作的领导
召开中国共产党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是我校党内政治生活的的一件大事。认真做好代表选举工作,是开好这次大会的基础。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把选举出席中国共产党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要抽调得力人员,成立专门机构组织实施,严格按程序和规定办事,做到任务落实,责任明确,工作严谨,确保圆满完成中国共产党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任务。
附件:1. 中国共产党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2. XXX党总支(党支部)出席中国共产党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草案)
3. 出席中国共产党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
4. 出席中国共产党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名册
5. 出席中国共产党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中共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