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支部:
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和包头市委组织部批准,中国共产党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拟定于2013年10月19日召开,会期2天,18日下午为代表报到时间和预备会议时间。为确保大会顺利进行,请各党总支、直属支部落实专人负责提前通知党代表,以便党代表能合理安排工作,保证准时参会,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会议的代表,要履行书面请假手续,报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组审批。
特此通知
组织人事处
2013年10月8日
上一条:关于转发教育厅《关于对2013年度自治区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评审结果进行公示的通知》的公告 下一条:关于做好2013下半年组织发展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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