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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

为全面深入推进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完善我校教育收费的长效机制,促进学校反腐倡廉建设。根据《 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2013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监字[2013]12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决定在全校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校属各部门。

二、检查内容

1、此次专项检查工作重点是检查各部门对学校《关于开展2013年各类收费自查工作的通知》的执行情况。

2、各部门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责任落实情况。

3、各部门对收费规章制度及政策落实情况。

三、检查方式

主要以抽查的方式进行检查(被抽查部门另行通知)。抽查时,检查组要听取部门领导对收费自查情况的汇报;查阅相关资料及账目;与师生座谈,调查了解教育收费情况。

四、检查时间

检查工作将在12月中、下旬进行,请各部门于12月15日前完成自查工作,并做好迎检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各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对照《关于开展2013年各类收费自查工作的通知》内容逐项进行自查,以检促改,以检促建,纠正问题,改进不足,推进规范教育收费工作。

2、各部门在自查中,对教育乱收费能清退的要及时清退,对不能清退的要依法没收上缴财务。对票据和经费管理不规范的要按财务管理规定认真整改。

3、各部门领导要亲自部署和落实有关教育收费自查工作,责任到人,工作到位,如在检查过程中存在有隐瞒、谎报的行为,一经查出或有群众举报,要严肃处理,并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2013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

附件2:转发《关于开展2013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201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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