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根据《包头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包头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实施细则》(包人发〔2009〕144号)和《包头市2013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安排意见》(包人发〔2013〕10号)的规定要求和通知精神,决定开展201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学习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学校所有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学习内容
包头市公共知识课程培训指定教材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道德教育读本》。
三、集中学习时间、地点
2013年12月5日,12月12日,12月19日,12月26日,下午2:30-4:30;图书馆一楼国际报告厅。
四、培训形式、费用
采取集中培训和灵活自学结合的方式进行,除安排的几次集中学习外,其余时间自行安排学习;每人80元费用。
五、考试安排
拟定于2013年12月27日考试,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六、培训学习要求
1.继续教育培训学习工作对于提高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整体素质、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部门应充分认识继续教育培训学习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尽早部署,保证2013年度继续教育培训学习工作顺利开展。
2.继续教育培训学习与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岗位聘用、工资待遇密切挂钩。上级部门要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总学时以及公共科目的学习情况进行审验,经审验合格后取得继续教育完成情况审验卡,方可参加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请各部门确保专业技术人员准时参加培训。
3.培训结束后,学校统一组织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办理继续教育审验。
4.请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培训工作,并按部门收取培训费用(需附电子版交费名单),于2013年12月4日前交组织人事处职称科(办公楼410办公室)宋情老师处。
5.请各位专业技术人员按时参加培训,提前20分钟到场进行签到,出勤情况将计入培训课时。培训学习过程中,请保持培训纪律,将通讯工具关闭或调成无声状态。
组织人事处
201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