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支部:
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是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基础环节。根据包头市委《关于做好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的通知》(包群组发【2014】7号)和学院《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包轻院党字〔2014〕6号)的要求,特制订《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计划》,请结合部门实际,认真安排落实。
中共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4年3月3日
上一条:中共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印发《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工作方案》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宣传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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