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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社厅、民委、包头市民委《关于开展全区蒙汉兼通人员和蒙古语文专职翻译人员现状调查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

为了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了解和掌握全区蒙汉兼通人员和蒙古语文专职翻译人员的基本情况,现将内民委发【2014】110号《关于开展全区蒙汉兼通人员和蒙古语文专职翻译人员现状调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部门抓紧落实,以确保全区蒙汉兼通人员和蒙古语文专职翻译人员现状调查统计工作顺利开展。

请各部门于9月8日前将调查表、统计表报送宣传统战部305室,电子版发张璐OA邮箱。(联系电话:6887856)

附件 1.内民委发【2014】110号《关于开展全区蒙汉兼通人员和蒙古语文专职翻译人员现状调查工作的通知》

2.全区蒙汉兼通人员现状调查表

3.全区蒙古语文专职翻译人员现状调查表

4.包头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蒙汉兼通人员和蒙古语文翻译人员现状统计表

宣传统战部

201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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