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为加强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研究和民族统战理论研究工作,规范研究活动,宣传统战部与科研与技术服务处联合制定了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研究和民族统战理论研究工作的意见》,现将意见全文印发,请认真组织落实。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2014年5月15日
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研究和民族统战理论研究工作的意见
为全面落实学校质量立校、人才强才战略,推动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研究和民族统战理论研究工作健康发展,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印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中央统战部、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统发[2004]62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科研行为的意见》(教监〔2012〕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研究和民族统战理论研究工作,强化主体责任,落实激励、监督、检查制度,促进思政研、民族统战工作多出成果、常出成果,形成工作长效机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经2014年5月7日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研究和民族统战理论研究工作的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一、加强组织管理
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研究工作与民族统战理论研究工作由学校党委直接领导,日常管理工作由宣传统战部负责,具体研究工作由宣传统战部牵头,组织人事处、纪检监察处、学生工作部、教育科研处、公共服务学院等部门共同承担。
二、明确研究重点
思想政治教育理论、民族统战理论研究工作以课题研究为主要形式,课题研究要结合国家、自治区、包头市相关部门及学会研究项目开展,着眼现实问题,围绕提高工作水平,加强队伍建设为重点,注重对民族地区有指导性、示范性和可操作性的思想政治教育理论、民族统战工作等项目的研究。
三、完善课题管理
1.凡我校在职教师(包含协议)以及具备相关知识和研究能力的教职工,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者,均可提出申请。
2.课题申请人(负责人)必须具有独立进行科学研究的能力,对所申请的课题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资料准备。
3.课题申请人可根据上级部门课题研究目录选定研究课题,也可根据自身专长,结合国家、自治区、包头市及我校思想政治教育、民族统战工作的实际自行拟定研究课题。
4. 市级(及市级以上)课题项目,由学校宣传统战部统一组织,课题申报人需按相关要求填写《课题申请书》,并由申请人所在部门对申报课题进行初审后报学校管理部门。
5.申报学校课题项目,课题申报人按相关要求填写《课题申请书》后需经由宣传统战部组织相关人员对其进行研究价值和可行性论证,并提出立项建议,通过评审立项的课题由学校宣传统战部和科技处联合行文,将任务下达课题负责人。
6.思想政治教育、民族统战课题的实施、结题等参照《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及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四、建立奖励机制
思想政治教育理论、民族统战理论课题的奖励评定纳入学校科研奖励范畴,由学校宣传统战部会同教育科研处共同认定,具体奖励金额标准参照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成果级别认定办法》、《科研与技术服务成果奖励办法》执行。
五、其他
学校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要把组织开展思想政治教育课题、民族统战课题的申报、研究工作与提高学校学术科研水平,推动学校建设发展结合起来,共同促进学校的中心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