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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建立县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个人整改台账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学院教育实践活动各督导组:

现将《关于建立县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个人整改台账的通知》(包群组办发〔2014〕2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落实。

学院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各督导组要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个人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整改落实情况将纳入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年度考核中,作为干部考核的一项内容和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

各二级单位要在10月28日前向学院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教育实践活动各督导组报送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个人整改清单台账。

附件:《关于建立县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个人整改台账的通知》(包群组办发〔2014〕26号)

学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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