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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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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自治区教育厅(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发布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二号预警的通知)精神的工作安排

校属各部门: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内教校安函〔2015〕11号文件《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发布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二号预警的通知》精神,为确保学校的师生安全,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就做好学校安全稳定有关工作预警通知如下:

一、切实落实学生安全教育管理责任

各部门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坚持重心下移,重点面向学生,班主任、辅导员全面排查影响学生安全和学校稳定的矛盾隐患,逐一建立问题台账。各二级学院领导要把学校安全工作紧紧抓在手上,坚决克服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和麻痹松懈现象。要层层传导责任和压力,确保职责分工明确到位,使教育管理措施细化到每一个环节,落实在教学、生活、管理各项工作中,形成持续有效的常态化管理。

二、严格执行校规校纪和责任追究制度

各部门要在全面排查安全隐患问题的同时,要有针对性地修订完善有关制度,强化制度的执行力,严格责任追究。学校有关部门、各二级学院、班级、辅导员班主任等都要认真负起责任,特别要抓好夜不归宿及校外租房学生的教育管理。要严格外出请假、登记和宿舍巡查制度,严禁学生私自外出晚归或在校外留宿,严禁学生在校内外聚集酗酒,打架斗殴,违反者要严肃批评教育,屡犯者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引发伤亡事故的还要追究各部门、班主任辅导员等有关人员的责任。凡发生2起学生伤亡事故的,在全校通报,并取消年度考核优秀资格,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三、切实加强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

对于列入问题台账的重点部位、重点人和重点事,各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应对措施,明确监管责任,随时掌握动态。发现小问题及时处理,可能引发重大事故的苗头或隐患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针对性措施,将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充分利用学校建立的四级联动机制并畅通五级信息收集渠道。如发生学生伤亡事故,保证随时报警,第一时间准确掌握情况,按照应急预案控制事态,保护现场,妥善进行先期处置。

四、高度重视学校消防工作。

春季天干物燥,火灾事件易发高发。各部门把预防火灾工作作为近期学校安全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要求组织人员排查火灾隐患,增强防火意识,严禁在公寓内吸烟、使用明火、在楼内燃烧废纸、杂物;严禁乱接电线、乱拉网线、使用酒精炉等违禁用品。教育警示学生时刻注意火灾风险,防患于未然。凡发生重大紧急事件,各部门要及时上报学生工作部和保卫处,并在第一时间进行先期处置,严格对外信息口径,防止形成网上炒作。

五、认真做好少数民族学生、高年级学生在校外实习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各二级学院领导和班主任、辅导员以及校外实习指导老师要树立管教学必须管安全的思想,要结合工作实际对学生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特别是法律意识教育。杜绝学生参加校外聚集活动,避免发生校外意外伤亡事故。坚决杜绝任何行为的传销活动,同时注意个人的人身安全、物品安全,防止盗窃、抢劫、受骗和网络诈骗、银行卡诈骗等事件的发生。

六、组织主题教育活动

要求各二级学院开展一次主题教育活动,营造学校安全稳定的良好氛围,各部门将活动开展情况请于2015年4月1日前报送到学校保卫处综治办。907220852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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