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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虚拟党组织”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有效破解在职党员教育管理难题,打破空间限制和组织设置壁垒,按照青山区委组织部《关于做好“虚拟党组织”建设工作的通知》(青组字【2015】40号)要求,决定建立网上“虚拟党组织”,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服务对象

党组织关系在我校的所有在职党员。

二、工作要求

“虚拟党组织”中在服务对象范围内的所有党员必需关注“青山党员e家”微信平台,通过微信平台中“虚拟党支部”相对应版块每月定期参加网上组织生活,包括发帖、评论、晒图、参与线上活动等,每个党组织负责党建工作的分管领导作为直接负责人,并要指派1-2名管理员负责各“虚拟党组织”平台及版块维护、活动开展和党员联络工作,并审核所属党员发布在平台上的内容。

三、其他事项

请各党组织尽快组织党员关注“青山党员e家”微信公众平台,并填写《青山区“在职党员虚拟党支部”人员登记表》(见附件),于7月10日前将纸质文件加盖公章报组织人事处404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赵乐OA邮箱。

联系人:赵乐

联系电话:6887096,15848797959

组织人事处

2015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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