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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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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决定

校属各部门:

民族团结对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在自治区、包头市两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学校党委深入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打造平安、和谐校园,保稳定、抓内涵、促发展,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着力推进自治区示范校建设。学校各项工作蒸蒸日上,连续十年保持了包头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称号,涌现出了一大批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模范人物在建立、维护、巩固、发展学校和谐、稳定、团结、互助的民族宗教关系,保持社会稳定、加快学校发展中做出了突出贡献,是推动学校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和科学发展的优秀代表。

根据《关于评选推荐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第三届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模范集体、模范个人的通知》(包轻院党字〔2015〕48号文件)精神要求,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弘扬正气,凝聚人心,汇聚力量,大力宣传在维护祖国统一、促进民族团结等方面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由各部门评选推荐,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对党政办公室等13个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乳品143093班等23个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班级,A区9号公寓219室等23个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宿舍,吕玉环等28名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王宁等23名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学生予以表彰。同时,对2013—2015年度统战理论研究先进个人戈丽萍同志予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为学校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新的贡献。希望全校师生以模范为榜样,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深入宣传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互助、团结合作、共同繁荣的民族关系,为开创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新局面而努力奋斗,实现学校新一轮又好又快的大发展。

一、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13个)

党政办公室 组织人事处 宣传统战部 监察审计处(工会) 教务处 招生就业处 学生工作部(团委 人民武装部) 国有资产与后勤管理处 自动化学院 乳品与农牧技术学院 国际学院 公共服务学院 附属职业高中

二、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28名)

吕玉环 刘培智 张丽芳 郭丽华 林 青 马宏革 谢海波 付文超 梁国良 袁晓霞 赵 晨 云枝芝 彭 静 张春晨 王美霞 苏士亮 王丽萍 吴丽红 史欢欣 肖 阳 道日娜 潘秉臣 王亚非 朱其成 王 玮 刘 洋 邓奇慧 储 穆

三、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班级(23个)

乳品143093班 畜牧兽医(动物防疫与检疫)143007班 环保143011班 汽车服务学院143012班 汽车服务学院143014班 电气143019班 机电143100班 机电143105班 广告143015班 装潢艺术设计143028班 食品营养与检测143004班 微生物技术及应用143015班 煤化工143017班 旅游133010班 文秘143003班 工商企业管理(工程造价方向)143046班 市场营销143012班 工商企业管理(企业财务方向)133042班 会计与统计核算143007班 机电(风电)115020班 14机电一班 附属职高2014级旅游外事专业 附属职高2013级财会专业

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宿舍(23个)

A区9号公寓219室 A区9号公寓206室 A区9号公寓516室 B区3号公寓312室 B区3号公寓307室 A区1号公寓327室 A区7号公寓107室 A区7号公寓115室 A区8号公寓301室 A区2号公寓426室 B区2号公寓214室 B区5号公寓212室 A区8号公寓504室 B区4号公寓306室 A区9号公寓525室 B区1号公寓122室 B区1号公寓403室 A区3号公寓112室 A区1号公寓502室 B区4号公寓417室 A区2号公寓209室 附属职高14级机电班401室 附属职高2013级幼师专业220室

五、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学生(23名)

王 宁 彭欣欣 梁 力 王 赓 秦旭峰 刘 帮 李 娜 司 文 韩宝华 云春霞 宋显文 穆 琦 王 鹏 郭绍桐 田 龙 胡永善 张晶国 殷志伟 李鹏昊 张小芳 吴苏日固嘎 吐布心吉日嘎拉 孟根达来

六、统战理论研究先进个人(1名)

戈丽萍

中共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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