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 >> 精神文明 >> 正文

精神文明

精神文明

关于在全校范围内举办“勿忘国耻•圆梦中华”演讲比赛的通知

校属各二级学院:

为纪念抗日战争胜利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根据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宣传部、共青团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关于举办“内蒙古地区抗日战争图片高校巡展”和全区大学生“勿忘国耻•圆梦中华”演讲大赛的通知》(内党宣字[2015]45号)文件精神,将在校内开展“勿忘国耻•圆梦中华”演讲比赛,具体安排如下:

(一)演讲主题

围绕“铭记历史、缅怀先烈、珍爱和平、开创未来”这一主题,教育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勿忘国耻、励志成才、报效祖国。

(二)活动的目的和意义

宣传中国共产党在全民抗战中发挥的中流砥柱作用,宣传抗日战争胜利的伟大意义,揭露日本军国主义侵略的罪行。激励和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在实现中华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和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的伟大实践中奋发有为、贡献力量。

(三)活动时间:

宣传动员:8月28日—8月30日

初赛时间:9月3日

决赛时间:9月10日

(四)活动对象:

全校在校学生

(五)活动安排

比赛分各二级学院初赛和全校决赛两个阶段。

1.初赛: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鼓励学生广泛参与,并于9月6日前选送2-3名选手进入决赛名单报送学生工作部206室郭晓杰老师处。

2.决赛:由学校组织实施,演讲时间为5分钟,要求有背景音乐和PPT展示,自带存储设备,时间暂定于9月10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演讲要求围绕“铭记历史、缅怀先烈、珍爱和平、开创未来”这一主题,教育激励广大学生勿忘国耻、立志成才、报效祖国,紧密贴合主题,内容积极向上,题目自拟。

4.届时学校根据选手综合表现推荐1-2名选手参加自治区9月下旬在呼和浩特举行的决赛。

(四)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4名。

宣传统战部

学生工作部(团委)

2015年8月27日

上一条:关于认真做好严以律己专题学习研讨的通知
下一条:转发关于开展2015内蒙古年度大学生“桃李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