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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

现将《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予以印发,请各部门认真组织学习。

各二级学院领导班子及书记和院长、其他部门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要按照要求列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经班子会议讨论通过、公示、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上报学校纪委。同时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以“第一责任”为标准,在履行职责中亲自抓、主动抓、严格抓,以敢于担当为根本,守纪律、讲规矩、作表率,真正做到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到实处。

附件:《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中共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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