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院师生:
为积极适应时代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主动接触和占领新舆论阵地,充分利用好微信传播快、影响大、社会动员能力强等特性,进一步加大法治内蒙古宣传力度。自治区司法厅、普法办开通了“法治内蒙古”微信公众订阅号,为使我院广大师生及时看到“法治内蒙古”微信订阅号的咨询、新闻等相关内容,随时转发微信内容,提高“法治内蒙古”微信传播的影响力。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关注“法治内蒙古”微信公众订阅号的活动。
一、“法治内蒙古”内容简介
“法治内蒙古”微信公众订阅号分为六个板块:重要新闻、社会热点、图说普法、盟市建设、法治建设、司考动态。
二、关注“法治内蒙古”方式和要求
1、搜索“法治内蒙古”。在微信通讯录下,点击“新的朋友”→点击右上角“添加朋友”→点击“公众号”→查找公众号→搜索“法治内蒙古”加关注。
2、扫一扫,在“发现”中用扫一扫工具扫描二维码加关注。
3、关注成功后,请在聊天窗口发送“我是包头市+包轻院+姓名”至“法治内蒙古”。
4、全院师生要积极给“法治内蒙古”进行投稿,大力宣传我院法治建设成果,届时投稿被采纳者按照《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新闻宣传奖励与网站信息工作考核暂行办法》C级媒体奖励标准进行奖励。
投稿方式:联系人:郭天云,格日乐,易晓峰,刘剑锐;电话:0470-5301444/1305/1489;邮箱:3244746460@qq.com。
5、根据包依法治市办要求此项工作作为“六五”普法验收考核项,同时也是学习法律知识的良好途径,请广大师生积极关注,截止时间10月20日。
6、各二级学院、附属中等专业学校、附属职业高中请按“法制内蒙古” 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分配表认真做好关注工作,并将关注师生姓名按照所属部门进行统计通过crp邮箱上报宣传统战部杜林慧处。
附件:“法制内蒙古” 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分配表
宣传统战部
201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