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根据包头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员会、市普法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司法局《关于组织开展“宪法宣传月”暨“12·4”国家宪法日系列活动的通知》(包依法治市办发〔2015〕68号)文件要求,为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加快推进法治包头建设,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结合学校实际组织开展“宪法宣传月”暨“12·4”国家宪法日活动,现将活动方案下发,请各部门按照要求认真组织。
附件:《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宪法宣传月”暨“12·4”国家宪法日活动实施方案》
宣传统战部
学生工作部(团委 人民武装部)
保卫处
201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