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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宪法宣传月”暨“12·4”国家宪法日活动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

根据包头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员会、市普法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司法局《关于组织开展“宪法宣传月”暨“12·4”国家宪法日系列活动的通知》(包依法治市办发〔2015〕68号)文件要求,为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加快推进法治包头建设,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结合学校实际组织开展“宪法宣传月”暨“12·4”国家宪法日活动,现将活动方案下发,请各部门按照要求认真组织。

附件:《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宪法宣传月”暨“12·4”国家宪法日活动实施方案》

宣传统战部

学生工作部(团委 人民武装部)

保卫处

2015年12月3日

上一条:关于迎接并做好中宣部、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基层工作加强年”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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