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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2016年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的通知

各工会小组、全体会员:

根据市总工会女职工部《关于开展2016年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通知》文件精神,请各工会小组织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在2016年3月份期间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女职工法治宣传教育和权益维护活动,并于2016年3月30日前将开展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的总结、会议记录及图片等资料报送工会办公室。

联系人:吴静 电 话:6887037

附件:

1、《关于开展2016年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通知》

2、《反家庭暴力法》

3、《特别规定》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工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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