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会小组、全体会员:
根据市总工会女职工部《关于开展2016年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通知》文件精神,请各工会小组织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在2016年3月份期间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女职工法治宣传教育和权益维护活动,并于2016年3月30日前将开展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的总结、会议记录及图片等资料报送工会办公室。
联系人:吴静 电 话:6887037
附件:
1、《关于开展2016年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通知》
2、《反家庭暴力法》
3、《特别规定》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工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日
上一条:关于征求《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十三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和建议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举办创业教育(培训)分享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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